国能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热电厂2号翻车机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单位信息 | 名 称:国能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热电厂 | ||||
联 系 人:刘昭毅 | |||||
建设项目信息 | 地理位置:吉林省吉林省龙潭区徐州路35号 | ||||
项目名称:国能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热电厂2号翻车机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
项目简介:国能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热电厂(以下简称吉林厂)座落在碧水中流、群山环抱的北国江城吉林市,位于龙潭山麓西3公里,美丽的松花江右岸。始建于1955年,是国家在“一五”期间建设的156项重点项目之一,第一台机组于1956年9月正式投产发电。经过六期建设、一期技改、部分机组铭牌重新认定,到1-7号机组关停,现总装机容量达到69万千瓦。拥有供热式发电机组4台、锅炉4台,年发电能力30亿千瓦时,供热能力1040万吉焦。吉林厂现有2台125MW机组、2台220MW机组、扩建2台350MW机组,耗煤量约230万吨,运输方式为铁路运煤,卸储煤系统配备2号和3号共2台翻车机。 2020年12月吉林厂收到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对翻车机调整改造的函》,2021年后C70E(H)-A型敞车陆续投运,3号翻车机于2023年10月完成改造,现2号翻车机无法翻卸C70E(H)-A型敞车,必须进行改造适应新车型。本项目需要对2号翻车机适应C70E(H)-A铁路敞车改造进行可行性研究,满足环保、消防、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需要。 目前铁路部门已完成C60~C70E(H)-A敞车的混合编组工作,新车型通过车体加高200mm,其它结构、配置及尺寸未变,将容积由80.8m3提高到88.4m3,可实现满载运输密度不小于0.79t/m3的货物。 | |||||
类比现场调查信息 | 调查时间:2024年10月11日 | 陪同人姓名:刘昭毅 | |||
调查人姓名 | 从事专业 | 资格证书号 | |||
李进 | 环境化学 | A01(P)13100579 | |||
现场采样信息 | 采样时间:2024年10月12日-14日 | 陪同人姓名:刘昭毅 | |||
采样人姓名 | 从事专业 | 资格证书号 | |||
吕洪吉 | 化学 | A01(J)14200469 | |||
金鑫 | 细胞生物学 | HD(ZJ)2308001 | |||
现场检测信息 | 检测、分析时间:2024年10月15日 | ||||
检测人姓名 | 从事专业 | 资格证书号 | |||
金鑫 | 细胞生物学 | HD(ZJ)2308001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化学有害因素:煤尘; 物理因素:工频电场、噪声。 | ||||
检测结果 | 通过对类比现场的检测,类比现场作业工人所在工作地点的煤尘、工频电场、噪声的浓度(强度)测试结果所有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设计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阶段应进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该设计应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2. 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3.用人单位的日常检修由原有人员负责,大型维修及抢修由委托的专业检维修单位负责,建设单位应加强相关人员的个体防护,并在其进行作业时监督其按要求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各委托单位进行作业时可能接触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建议配备的个体防护用品见下表7。 表7 本项目检维修人员可能接触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建议佩戴的个体防护用品 ![]() 4.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规定的要求,在产生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的入口处及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或设备附近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在生产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应设置公告栏;在生产作业现场依据职业病危害等级设置警示线;在存在高毒物品危害作业的岗位设置告知卡。警示标识、公告栏、告知卡、警示线设置建议见下表8。 表8 警示标识、公告栏、告知卡、警示线设置建议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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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评审意见 | 建设单位于2024年10月25日在通过视频会议组织了3名职业卫生专家库的专家对本报告进行了审查,专家组经过认真细致的讨论和审查,建议通过报告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