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北方奥特建材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建设单位信息 | 名 称:佳木斯北方奥特建材有限公司 | |||
联 系 人: 李长海 | ||||
建设项目信息 | 地理位置: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桦西工业园区 | |||
项目名称:佳木斯北方奥特建材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黑龙江瀚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佳木斯北方奥特建材有限公司委托,对佳木斯北方奥特建材有限公司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检测范围:配料车间、球磨间、水泥库顶、辅助设施及休息室。 | ||||
现场调查信息 | 调查时间:2023.7.10 | 陪同人姓名:李长海 | ||
调查人姓名 | 从事专业 | 资格证书号 | ||
李莹莹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HD(ZP)2305001 | ||
修姝 | 建筑材料 | HD(ZP)2308002 | ||
现场采样信息 | 采样时间:2023.7.17-19 | 陪同人姓名:李长海 | ||
采样人姓名 | 从事专业 | 资格证书号 | ||
张洪彬 | 环境工程 | A01(J)16101885 | ||
张文 | 环境工程 | A01(J)14200478 | ||
现场检测信息 | 检测、分析时间:2023.7.17-20 | |||
检测人姓名 | 从事专业 | 资格证书号 | ||
王震威 | 环境工程 | HD(ZJ)2305002 | ||
王轩琪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A01(J)13100589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化学有害因素:其他粉尘、水泥粉尘、矽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二氧化锰、氮氧化物、臭氧、一氧化碳; 物理因素:工频电场、紫外辐射、手传振动、噪声 | |||
检测结果 | 化学有害因素:本次评价对作业工人接触的水泥粉尘、矽尘、石膏粉尘、石灰石粉尘、其他粉尘、二氧化锰、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电焊烟尘、砂轮磨尘进行了检测,除插袋工、包装工、装车工粉尘TWA浓度检测结果超过了标准要求,其他岗位的化学有害因素浓度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物理因素:经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佳木斯北方奥特建材有限公司各岗位作业工人接触的物理因素强度测试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非噪声工作场所噪声测试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1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进行一次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 2建议用人单位将本次职业病危害现状检测结果进行公示,并将检测结果张贴在公告栏上。当公告栏中公告内容发生变动后应及时更新,建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在收到检测报告之日起7日内更新。 3建议用人单位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完善职业卫生警示标识,告知卡和警示标识应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4建议用人单位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完善职业卫生警示标识,告知卡和警示标识应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5建议用人单位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规定的体检周期组织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人员进行在职业健康检查,体检率应达到100%,并将体检结果存档。 6用人单位应认真执行建立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结合用人单位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进行及时更新、修订。 | |||
专家组评审意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