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沈发新能源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建设单位信息 | 名 称:黑龙江省沈发新能源有限公司 | |||
联 系 人:刘玉国 | ||||
建设项目信息 | 地理位置: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西工业园区内 | |||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沈发新能源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黑龙江瀚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沈发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对黑龙江省沈发新能源有限公司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检测范围:餐厨车间、油脂车间、锅炉房、污水处理车间、化验室等。 | ||||
现场调查信息 | 调查时间:2023.12.25 | 陪同人姓名:刘玉国 | ||
调查人姓名 | 从事专业 | 资格证书号 | ||
修姝 | 建筑材料 | HD(ZP)2308002 | ||
曲武 | 环境工程 | A01(P)15101348 | ||
现场采样信息 | 采样时间:2023.12.28-30 | 陪同人姓名:韩鹏 | ||
采样人姓名 | 从事专业 | 资格证书号 | ||
王震威 | 环境工程 | HD(ZJ)2305002 | ||
马金磊 | 财务管理 | HD(ZJ)2308002 | ||
现场检测信息 | 检测、分析时间:2023年12月28日-2023年12月30日、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3日 | |||
检测人姓名 | 从事专业 | 资格证书号 | ||
王震威 | 环境工程 | HD(ZJ)2305002 | ||
蔡爽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HD(ZJ)2308005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化学有害因素:氨、硫化氢、氢氧化钠、硫酸、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其他粉尘、矽尘; 物理因素:工频电场、高温、噪声 | |||
检测结果 | 化学有害因素:本次评价对各岗位化学有害因素进行了评价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物理因素:本次评价对各岗位物理有害因素进行了评价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1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的第二十条规定,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 2建议用人单位将本次职业病危害现状检测结果进行公示,并将检测结果张贴在公告栏上。当公告栏中公告内容发生变动后应及时更新,建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在收到检测报告之日起7日内更新。 3建议用人单位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不断完善职业卫生警示标识,告知卡和警示标识应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4用人单位为现场作业工人配备了符合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在其作业时应监督其按要求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品。 5用人单位应加强生产车间的通风情况管理,对车间内机械通风设施定期进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6用人单位及时更新公司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进行及时更新、修订。 7 用人单位应尽快完成职业健康体检。 8 用人单位应明确功能分区,将生产区与分生产区尽早分离,将行政办公用房设置在非生产区内。 9 建议建设单位应为现场作业工人配备可燃气体、氧气、硫化氢、一氧化碳的四合一移动式气体报警器,并督促现场作业工人在巡检、维修等工作过程中佩戴报警器。在污水处理车间、餐厨车间和油脂车间设置固定式有毒气体报警器(报警值:硫化氢:10ppm、氨:25ppm)。 10建议用人单位高度重视污水处理车间内絮凝罐、二沉罐的清淤及餐厨车间内暂存罐的检维修工作,应督促委托单位严格按照《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的要求,制定本项目密闭空间作业准入和终止程序、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和培训制度。提供符合要求的监测、通风、通讯、个人防护用品设备、照明、安全进出设施以及应急救援和其他必须设备。在进入存在密闭空间的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前,先对其进行机械通风,对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并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和《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的规定,在佩戴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的前提下,方可进入设备内作业。进入密闭空间作业期间,在密闭空间外安排监护者进行持续监护。 | |||
专家组评审意见 | - |